我爱山村里的秋色,更爱秋色中的山村
小学六班级的功夫我换了班主任,也换了书院,分别了陶教授,迎来了方教授
在此之前我从来是个学渣,方教授的遽然光临犹如改变了这一局面
我的场所被变换到了第三排的重心场所,由于离教授很近,以是我不敢躲懒
慢慢我功效爆发了见好,更加是语文功效考到了九十多分(对学渣来说很不简单),数学功效也比之基础升了很多,我兴高采烈,这个功效从来维持到结业(对学渣来说多不简单)
厥后固然有功夫仍旧会不写稿业躲懒,但进修犹如并没有设想中的那么难
谢天谢地,终于有一天,妻子在观赏一部电视连续剧的过程中突得灵感,她手舞足蹈地嚷:“喂,我想了一个好名字
”她一字一顿地说:“就叫点点,你看怎么样?”
我有一个同事,老了,有病,连话都很少说,偶尔写诗,只是五绝七绝;偶尔读了传世杰作,也只说两个字:很好
多少年
可是有一天黄昏,坐在飞翔着黑色鸟儿的天空下,坐在秋草野吟的地埂上,他说:“……唱一支就唱一支
我唱一支《喀秋莎》
”他唱起来了,他竟然用俄语唱起来了,他竟然唱得那样投入,那样动情,那样好!我看他的眼睛,我看见他的目光又深又远,好象翻山越岭去了远方,去了他风华正茂青春激荡的五十年代
我看见一群五十年代的白色鸟儿,此时此刻,正在和满天的黑色鸟拥抱唱和
于是近在咫尺,我却突然发现他变得那么遥远陌生:他,我的沉默多少年的同事,和他,一个高唱《喀秋莎》的老人,难道是一个人吗?
双亲唤儿还家声,一年四序在炊烟弥漫的小村上空回荡
不计功夫的儿童们,在农村蹿蹦腾跃搅闹店主,招惹西家,从不感触讨人嫌,如何欣喜就如何玩;而被叨扰的人家,或一笑了之,或好心的骂一通,就平安无事了,很罕见被告到双亲那儿的情景